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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868la银河总站关于做好推荐2010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09/09/09 00:00:00 新闻来源: 本站 点击量: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在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部分优秀学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推荐(其中1-5必须同时满足):
1、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10届应届毕业生。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各门必修课按规定时间取得学分(不得出现补考或重修),且英语通过国家四级考试。
3、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院严格审查同意后报学校审批。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7、对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特优等因素可予以适当考虑,但具备这些特长者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
二、推荐办法
1、各学院成立由主管教学院长为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和学生所在书院的副院长以及各相关系(所)主任参加的推免工作小组,负责本院各类推免生的资格审查、推荐和接收工作,拟定推免生名单(包括硕博连读生、直博生等)。推荐工作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学院首先根据推荐条件确定初选学生名单;再对初选学生组织综合面试后评定出总成绩(面试成绩须及格并记入总成绩,所占比例由学院自行确定,但不能超过30%);最后根据总成绩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学院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七天。
2、今年推免生分为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两类,相关学院可统一排名,推免生按个人意愿提出申请,获得学术型研究生推免资格的学生可申请硕博连读或直博,获得专业学位研究生推免资格的学生按专业领域申报(参照研招网《2010年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目录》)。
3、各学院推荐免试生人数(包括硕博连读生、直博生)不得突破学校下达的各类控制名额(名额另行通知)。学校鼓励学生在校内跨学院选择专业和导师。
4、学生在校期间因参加各类国家级竞赛取得的免试生资格,由本人提出申请,有关活动的组织部门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确定 。
5、各学院必须提供所有被推荐学生的在校学习原始成绩单,成绩单必须真实,且须经主管教学院长签字。
6、教务处审核各学院上报的推荐名单。
7、教务处将审核批准的推荐为我校免试生名单及学院录取情况说明转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根据接收条件核准录取。
8、被推荐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的免试者(含硕博连读生)须填写推荐表和个人保证书(不参加毕业分配、不报考硕士研究生,并按时报到入学),经接收专业所在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签字后(硕博连读、直博还须经博士生导师同意并签名) 交学生所在学院,学院于9月22日前将主管院长签字后的推荐名单、推荐表、免试生大学学习成绩单及本校免试生录取情况说明报教务处 (主楼E座1303)。个人保证书由学生所在学院保存。
被推荐校际交流免试者须填写向外推荐表,学院于10月11日上午10:00前将推荐名单、推荐表、免试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报教务处 (主楼E座1303)。
三、推荐工作有关要求
1、各学院在接收推免生时应按研究生院相关招生文件要求执行。
2、我校鼓励免试生硕博连读、直博。由学生本人提出硕博连读或直博申请,导师及学院面试后确定,报研究生院批准。
3、接收直博推免生的学院(理、工、医等学科)需制定相应的培养方案,招收人数不能突破本院当年博士指标的10%。
4、各学院针对本院的学科特点,积极与其它学校双向交流推免生(交流学校由各学院自定,原则上优先考虑与本校或本院已建立交流关系的或有研究生院的高校)。
5、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硕士生,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具体时间和办法可登陆我校研招网查询。
6、如发现被推荐的免试生在研究生入学前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该生的推荐资格或入学资格:
 推荐后必修课程考试出现不及格者;
 2010年7月前不能按期毕业或不能取得学士学位者 ;
 推荐前或后受到校纪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者或思想、政治、品德和行为表现不合格者
 体检不合格者;
 弄虚作假、所提供的成绩或其它申报材料不实者。
四、注意事项
1、学硕连读班学生的推荐免试条件将根据《3868la银河总站“学硕连读”班学生管理规定》确定。
2、免试国防生录取方式为委托培养,且不能录取为硕博连读生。根据国防生的培养要求,入学前需服役两年(保留入学资格)。
3、学生辅导员、团中央支教团保研的选拔条件、程序和时间进度由学生处、团委参照本通知的要求和办法拟定具体操作方案;推荐学生的有关材料必须经所在学院教学院长审核签字。
4、凡申请到外校免试攻读研究生者,其在校学习成绩单须经学生所在学院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到教务处盖章。未获得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生一律不允许向外推荐,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推荐学院负责。
5、被推荐免试者一律要在学校通知时间内进行体检,合格后方可录取。
推荐免试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工作,各学院务必重视,熟悉政策和学校规定,并组织有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推免工作通知精神,不得徇私舞弊。不允许任何人在推荐免试工作中搞不正之风。凡有亲属为推荐对象的教职工,不能参加对其亲属的推荐、复试、审核等各环节的工作。在推荐名单经学校审定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学生做出承诺。
举报信箱: zplu@mail.xjtu.edu.cn peiyi@mail.xjtu.edu.cn
举报电话: 82668305 82668893
附件:在教务处主页“文件下载”区域下载
1、2010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校内)
2、2010届本科毕业生校际交流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表
3、3868la银河总站推荐免试生个人保证书



教务处 研究生院
二00九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