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位于西安市未央区政法巷12号,前身为1955年1月成立的未央区人民检察院和1955年7月成立的草滩区人民检察院(1957年4月并入未央区人民检察院),“文革”期间被撤销。1980年4月,随着行政区划调整,从西安市郊区人民检察院分出,恢复重建。
在恢复重建以来30多年的检察工作中,未央检察人始终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查办职务犯罪以及法律监督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未央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1995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2006年分别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陕西省委政法委、陕
西省委省政府授予“先进基层检察院”、“人民满意政法单位”、“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2007年驻看守所检察室被高检院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2008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检察建议”单位,2008年、2014年控告申诉接待室两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2012年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2013年被陕西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标兵”,2013年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被全国妇联授予“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全院现有检察干警82人,其中检察官64人;全院干警中本科以上文化程度81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4人。内设办公室、政工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检察局、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刑事执行检察科、案件管理办公室等11个职能部门。
近年来,未央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围绕未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检察工作主题,以检察队伍建设为核心,全面提升检察队伍执法水平和法律监督能力,使业务人才和亮点品牌工作不断涌现。截至目前,有7名干警在全省检察机关业务竞赛中获得“十佳”称号,其中3名干警在全国检察机关业务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并获得荣誉称号;预防国企职务犯罪、未成年人检察、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等亮点品牌工作,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