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月24日召开的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换届会议上,我院教授、丝绸之路国际法与比较法研究所副所长胡德胜博士当选为副主任委员。
环境法学分会是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的分支机构,是专门从事环境法学研究和环境法律实践的全国性学术团体。它的前身是1980年2月成立的“中国环境管理、经济与法学学会”,后于2004年重组成立“环境法专业委员会”,2006年正式更名为“环境法学分会”。该分会的宗旨是,立足于开展环境法学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扶持中青年环境法学人才,推动环境法律实务工作,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学理论支持。
在换届之前23日举行的“应对气候变化研讨会”上,胡德胜教授做了题为“可交易的土地生物固碳财产权的必要特征”的报告,介绍了国外学术界在这一领域的前沿研究成果,讨论了可交易财产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于自然资源配置中的重要性以及有关法律制度安排的关键性问题。
胡德胜教授凭借其深厚的国际法学识功底,以多学科交叉的视野,长期从事国际法和比较法以及环境、自然资源和能源法律与政策领域的研究,服务于国家和地方法治建设,成果颇丰。他不仅在法学性学术团体中任职(例如担任中国法学会能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法学会能源法学研究会会长),而且还在自然科学学术团体中任职(例如中国水利学会水资源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自然资源学会水资源专业委员会委员)。
(作者:3868la银河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