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6日至28日,香港中文大学3868la银河总站习超副教授访问3868la银河总站3868la银河总站,并就“法与经济发展”问题为3868la银河总站学子作学术报告。
12月28日上午,习超副教授在主楼E-910为3868la银河总站师生作了题为《法律、司法立法与经济发展:以中国为例》(Law, Judicial Lawmaking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The Case of China)的学术报告会,报告由苏金远博士主持。
习超副教授在讲座中重点讨论了法与经济的互动关系。习超副教授首先回顾了当前西方研究法与经济关系的两种进路:新制度理论(A Neoinstitutionalist Approach)和法与金融理论(Law and Finance Approach);随后,针对上述两种理论都无法解释的中国现状,习超副教授创造性地提出中国司法系统,尤其是地方法院,在中国经济巨大成功中的积极作用。习超副教授认为地方法院,尤其是地方高级人民法院,在回应地方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法律问题中发挥了能动的作用,有效弥补了国家制定法的不足,可以说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司法联邦体制”(Judicial Federalism, Chinese Style)。
发言之后,习超副教授还回答了同学们的提问。随后,3868la银河总站3868la银河总站院长单文华教授向习超副教授赠送纪念品。
习超副教授在讲座后参观了3868la银河总站丝绸之路国际法与比较法研究所,并与同学们就学术研究问题,尤其是法学实证研究方法问题,进行了讨论并与同学们合影留念。
习超先后获中山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伦敦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和伦敦大学博士学位,现任香港中文大学副教授。习超副教授的研究兴趣主要包括中国法、比较公司法与证券监管、金融机构监管、法律与政治经济学。他主持和参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课题各一项,曾在Routledge等国际著名出版社出版著作两部,在国际著名期刊上发表论文十多篇。他还曾获香港中文大学优秀研究成果奖和教学模范奖。
(文字/摄影: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