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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丝绸之路”研究生学术沙龙第七至十期简讯
  • 发布时间:2011/04/18 00:00:00 新闻来源: 本站 点击量:

第七期
时间:3月11日
主题:海上保险代位求偿中追偿对象的正确认定
报告人:杨娇
点评人:齐鹏

报告人首先介绍了我国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法律体系,接着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某支公司诉被告上海某物流公司一案为例,展开保单的代位求偿权相关法律规定的讨论。讨论问题主要包括:1、保险法第45条第一款中的“第三人”代位权行为之行使之对象是否仅限于侵权第三人的问题;2、造成损害的合同行为是否以过错为前提的问题;3、违约与侵权之间的诉因的选择问题。

讨论认为,在实务中,将“请求赔偿的权利”限缩于第三人侵权行为所肇致的情形,将代位求偿权的行使对象限于侵权行为之第三人,并非妥适。就造成合同行为是否以过错为前提,《保险法》并不适用无过错的违约责任原则,无过错的违约责任不产生保险代位权。保险法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一般认为损害行为指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故意而有意为之,表现在在合同责任中应理解为第三者的主动违约行为,而无过错的违约责任的最大特点就是行为人并无主动违约行为。保险代位权既以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为前提,保险公司行使代位权,应证明行为人实施了违约行为且行为有过错。

点评人对本次讨论进行了总结,认为本次讨论以案说法的形式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拓宽了大家的思维,体现了法律的社会价值。

第八期
时间:3月18日
主题:“防扩散安全倡议”漫谈
报告人:苏金远
点评人:钱晓萍

报告人以1954美国在比基尼环礁进行氢弹核试验,致使日本“第5福龙丸”号渔船的船员受到严重核辐射和近期日本福岛核电厂核原料泄露引发大面积恐慌为始,依次介绍“防扩散安全倡议”(PSI)的产生背景、内容、性质、参与国、主要活动及PSI有关国际法问题。

在PSI有关国际法问题中,报告人着重阐述PSI对公海自由论、船旗国管辖原则和船旗国管辖例外的冲击;PSI对禁止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之国际法原则的挑战;其他国在沿海国管辖海域(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的拦截活动和沿海国自身在其管辖海域中的拦截活动所涉的海洋法问题。在提问和自由讨论环节,与会者就PSI的合法性与非法性各自所依的法律依据、PSI与国际不扩散体制的关系、PSI有效性问题、PSI对中国的影响及中国对PSI立场与态度等具体问题进行探讨。

点评人认为报告人对与PSI相关国际法问题研究的非常透彻,尤以对“签订双边船舶登临协定的国家之间如何实现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的检查和处置的程序”为甚;并提及PSI是在国际军控的背景下,与非传统安全、美国对外战略、大国博弈等领域有重要联系的议题。

第九期
时间:3月25日
主题:国际投资条约中的投资定义
报告人:王璐
点评人:华雨婷

报告人从国际投资条约的文本规定和解释,国际投资仲裁实践的理论和实践视角,对“投资”定义作了深入分析。同时结合ICSID最新案提出了很多值得深思的问题,比如仲裁庭对投资定义的解释呈扩大化趋势,但也提出了严格标准和限制。国际投资条约和仲裁实践的发展对我国投资条约的投资定义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如何在顺应投资自由化趋势的前提下保证我国的投资利益和国家安全是中国在缔约时需要考虑的问题。

同学们就这些问题展开了热烈探讨。通过本次沙龙活动,激发同学们的学术热情,开拓了研究视野,也对同学们思考新的研究问题提出可供借鉴的思路。

第十期
时间:4月1日
主题:海峡两岸商业秘密法律保护浅析
报告人:齐鹏
点评人:王朝恩

本期讨论的问题主要包括:1、海峡两岸对商业秘密概念的不同界定;2、两岸立法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不同界定;3、我国应如何完善商业秘密的立法。

报告人介绍了大陆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台湾的《营业秘密法》中对商业秘密概念的不同描述,对比大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和台湾《营业秘密法》第10条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界定,以及大陆《刑法》第219条规定,台湾《营业秘密法》第11条、12条、13条规定的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惩罚措施。指出我国海峡两岸商业秘密立法过粗的不足显而易见,应当分别在《反不正当竞争法》和《营业秘密法》中增加关于商业秘密具体内容的法律规定,准确界定商业秘密的范围,以期更好、更充分地保护商业秘密。随后,参加沙龙的同学就《营业秘密法》中的“擅自重做”和大陆《知识产权法》所规定的“反向工程”两个概念的不同展开了讨论。

最后,点评人就本次讨论进行总结,认为本次报告选题新颖,课题具有很高的实践研究价值,并对报告中的某些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文字:杨娇、钱晓萍、华雨婷、齐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