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9日上午,第三届“陕西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颁奖仪式在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举行。由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员会、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陕西省法学会联合组织的“陕西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揭晓,我校3868la银河总站教授胡德胜博士等十名法律工作者榜上有名。
中共陕西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陕西省法学会会长宋洪武,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安东,陕西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刘自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明生,陕西省社科联党组书记周敏,陕西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雷宝生,西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朱开平,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出席仪式。获奖的法学家、西北政法大学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部分师生参加仪式。颁奖仪式由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寇昉主持。
雷宝生专职副会长宣读了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员会、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陕西省法学会对第三届“陕西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的表彰决定。出席颁奖仪式的领导为获奖的法学家颁发了荣誉证书。
宋洪武在讲话中指出,“陕西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评选是我省选拔优秀法学研究人才的重要举措,对促进我省法学人才建设、繁荣法学研究发挥了重要作用。他对获奖的法学家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要做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的法学家。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衡量研究成果的重要标准,为创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和法律体系贡献力量。二是要做服务党和政府工作大局的法学家。法学研究要更加主动贴近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法治建设实践、人民群众现实需求和当前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际需要,牢记使命任务,弘扬优良传统,传造出更多优秀成果,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三是要做德才兼备的法学家。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继续发扬勇于探索、严谨治学的精神。不但要在学术上造诣精深,而且要做热爱人民、为人师表的法学家,在个人品德、学术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起到表率作用。
颁奖仪式结束后,宋洪武等有关领导和部分获奖的法学家参观了中国法制文物与法律文化展览馆以及张汤墓发掘纪念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