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我院“丝绸之路”研究生学术沙龙成功举办第四期活动,研讨的主题为《一场闹剧的理性思索——对杜兰案的国际法探寻》。3868la银河总站四年级本科生王钊就该题目作了报告,硕士研究生齐鹏作了点评。
参加论坛的同学们就近日陕西省咸阳市姚律师状告西班牙王国政府和“太阳的主人”安吉拉斯•杜兰侵权一案中存在的一系列国际法、国内法问题进行了细致的讨论,其中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
(1)《外层空间条约》对星体归属、星体是否可成为私人财产的规定,以及当前外空法所面临的主要挑战。在讨论中大家分析了《外层空间条约》的第一条、第二条和第六条,认为尽管《外层空间条约》中没有明文禁止私人将外空和天体据为己有,但是将外空条约的有关条款结合起来进行解释可以清楚地看出私人取得对天体的所有权是违反了《外层空间条约》的立法目的的。关于西班牙公证处的公证行为是否符合国际法,要看其对杜兰的注册是一个确权还是只是一个宣告。如果是确权,那么西班牙政府就有可能要负国家责任;如果是宣告,那么相应的就没有责任。但是网络中有关案件事实大都是炒作,详细情况不是很清楚,因此也没有一个确定的结论。随后主持人介绍了外空法五大条约的有关背景情况和当前它们所面临的挑战,即技术性较强的问题、商业化问题、空间的环境问题,提出了当前外空法需要新的法律加以支持和规范和原有的法律需要更具体、详细规范的建议。
(2)涉外诉讼的审判层级问题、管辖权问题。主持人介绍了我国民诉法中有关涉外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和一些理论。从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可以看出本案在起诉条件方面存在的问题:原告姚律师是否和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否对本案有管辖权。本次讨论针对这两个问题做了细致的分析,最终讨论集中于杜兰注册太阳这一行为的定性上,即杜兰的行为是否构成对姚律师的侵权,大家对此各抒己见。
(3)国内法院中,被告为国家时的国家豁免问题。主持人详细介绍了有关国家豁免的理论、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以及我国法律中有关豁免的规定,认为在本案中西班牙政府是有国家豁免权的。
此外大家对《外层空间条约》第六条、“非政府团体”的定义,先占行为的界定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和充分的探讨。最后,由主持人齐鹏同学进行点评,他先对本次讨论的内容和其中争议的问题做了总结,指出本次讨论搜集材料比较充分,大家都积极参与充分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拓展了思维。
(文字:王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