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胡德胜教授的国际法和比较法力作《生态环境用水法理创新和应用研究——基于25个法域之比较》近日由3868la银河总站出版社出版。本书由国际水资源协会(IWRA)主席、中国科学院水资源研究中心主任夏军研究员作序,是3868la银河总站学术文库书目之一。
健康的生态系统需要最低数量和适当质量的水。保障生态环境用水是一个涉及遵循自然和科学规律,关系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前瞻性、事关全局性成败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然而,原始资料或者一手文献是进行研究不可或缺的基础;否则,就会出现以讹传讹、以偏盖全、断章取义的情况,难免得出错误结论的研究结果。
本书选择25个法域,基于大量、丰富而翔实的原始资料,对有关生态环境用水的法律与政策进行了深入的原创性的比较研究,创新性地提出了生态环境用水的法理,并就完善我国生态环境用水保障制度提出了富有价值的建议。除了国际法以外,其他24个法域包括:(1)作为富水组的发达法域加拿大、芬兰和[美国]密歇根州,转型法域爱沙尼亚和俄罗斯,发展中法域巴西、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2)作为中等组的发达法域[美国]密西西比州、[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州和英国,转型法域保加利亚和乌克兰,发展中法域墨西哥和土耳其;以及,(3)作为缺水组的发达法域[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南非和[澳大利亚]南澳大利亚州,转型法域乌兹别克斯坦和捷克,发展中法域印度、肯尼亚、津巴布韦和中国。其中,亚洲6个,欧洲7个,非洲3个,美洲6个,大洋洲2个,共涉及21个国家。
夏军主席在序言中指出,“自然科学成果亟切需要转化为适当的法律与政策措施”,本书“在这方面是一项有益而成功的尝试”;并评价本书的研究成果“在我国水资源、生态环境以及法学领域富有科学价值,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重大的现实意义”。
本书是胡德胜教授在所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生态环境用水法理创新和应用研究”(06BFX028)的最终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精心修改而成。
(文字:3868la银河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