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晚,信息安全法学大讲堂第5期举行。本期大讲堂由3868la银河总站3868la银河总站、信息安全法律研究中心博士生赵丽莉担任主讲,她的报告题目是“技术变化与法律影响的框架性解读”。来自3868la银河总站和学校其他专业的师生参与了大讲堂。本期大讲堂由信息安全法律中心研究生赵婵主持。
赵丽莉的报告基于揭示技术变化与法律影响间关系,主要分析了技术变化对法律所造成的具体影响类型,即技术变化提出了新的法律规则的需求;技术变化使现行法律规则的适用具有了不确定性;技术变化使现存规则在技术变化语境下的适用出现过度包容和包容不足问题;技术变化使一些规则变化孤立。针对技术变化的不确定性,报告分析了立法反应技术变化的不足,梳理了国外来自市场、立法者、行政机构、法庭、职业机构等不同主体针对技术变化的具体反应类型,并分析了每一种反应的优势和劣势。最后,报告通过比较分析,提出实践中应坚持技术中立的立法起草观以及市场、立法者、行政机构、法庭、职业机构等广泛机制联合反应的方法以最小化技术变化所带来的否定性影响。
信息安全法律研究中心博士生王新雷同学做点评发言。他在发言中提到,赵丽莉博士报告中指出的“技术发展的不确定性和法律语言的模糊性”揭示了技术与法律协调的根本障碍,他认为报告从技术变化对法律的影响、以及法律应对技术挑战的模式做了深刻剖析,对从法律发展的战略层面思考技术与法律的关系深有启发。
马民虎教授出席本期大讲堂并和师生参与了主报告结束后的讨论。我校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雷战波教授对本期大讲堂作了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