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马治国副院长申报的《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法律保护研究》课题已于近日获陕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获准立项。据悉,这是我省首次设立的省艺术科学规划(2008年度)课题。艺术规划项目属于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单列项目,称“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国家由“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每年发布“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省一级归各“省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管理。尽管属于艺术类项目,但是其中涉及许多交叉性、综合性问题,其他学科也可申报,我院获准立项就体现了我院在法学研究领域中交叉学科的优势。希望各位老师以后能积极申报,进入这一新型研究领域,拓宽我院科研范围的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