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我院师生回应国家重大需求,围绕“一带一路”倡议开展深入学术研究,中伦文德(西安)律师事务所在我院特设“一带一路”研究成果奖,以奖励我院师生在“一带一路”倡议研究方面的突出性科研成果。现根据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决定,将2022年度成果奖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1、3868la银河总站3868la银河总站全日制在读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
2、3868la银河总站3868la银河总站在岗在编教师。
二、评选标准与要求
1、参评成果需为“一带一路”倡议有关的科研成果(由管理委员会最终认定),可为公开出版或者发表的专著、译著、论文集、论文等著作和智库报告等,且第一作者署名需为3868la银河总站3868la银河总站。成果发表日期须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期间。
2、参评成果需本人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每人限报一项;
3、学生与导师合作的成果,如果导师为一作且该成果未参评,学生可以该成果申报;
4、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评:
(1)著作权有争议的;
(2)剽窃、抄袭等违反学术道德的;
(3)涉及国家秘密的;
(4)教材、文艺作品、新闻报道、年鉴、大事记、音像制品等;
5、申报成果不符合政治导向要求,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情形的,取消其评奖资格;已经获奖的,撤销奖励并追回获奖证书和奖金。
三、奖励名额及金额
1、一等奖4名,奖励金额为8000元/人;
2、二等奖6名,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
3、三等奖10名,奖励金额为3000元/人。
四、评选流程
1、提交相关材料并由研究成果奖管理委员会秘书进行形式审核;
2、研究成果奖评委分别进行书面评审,给出书面评审意见;
3、研究成果奖管理委员会组织进行会议评审,投票选出获奖成果。
注:“一带一路”研究成果奖评选委员及管理委员会均按照捐赠协议约定,由学院与捐赠方共同组成。
五、日程安排
1、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材料)提交时间截止日期为11月20日;
2、形式审查时间截止时间为11月22日;
3、专家书面评审截止时间为11月28日;
4、委员会会议评审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
5、成果公示时间为12月1日。
六、报名材料
1、申请表(见附件)
2、个人身份证明(教师请提交一卡通复印件,学生请提交学生卡复印件);
3、个人参评成果原件及复印件(注:受疫情影响无法提交原件的请先提交电子版扫描件)
七、报名方式
1、纸质版报名材料提交至丝绸之路国际法与比较法研究所郭庆老师处(主楼E-1003)
2、电子版材料提交至guoqing453@163.com
3、咨询电话:郭老师:029-82664484;13572215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