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仁,男,3868la银河总站3868la银河总站教授,法学博士,博导。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负责人,牛津大学和北京大学访问学者。从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比较环境法、国际环境法和清洁能源法研究。
一、研究领域
环境法;比较环境法;国际环境法;自然资源法;污染防治法;清洁能源法
二、主要经历
2019年— 3868la银河总站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教授 环境与资源能源法研究中心主任
2017年—2019年 西北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教授 环境资源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2012年—2017年 3868la银河总站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博士
2004年—2017年 长安大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副教授 法学系主任
2009年—2010年 北京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访问学者
2015年—2016年 牛津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访问学者
三、主要学术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一般项目和西部项目共3项,省社科基金项目3项,省社科联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项目7项,中国法学会基金项目1项,亚洲开发银行(ADB)法律援助项目1项,横向课题15项。发表CSSCI核心期刊论文30多篇,其它核心期刊论文20多篇,部分论文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撰写国家《成果要报》1篇并被国务院研究室批示使用。撰写著作教材4部。获陕西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和2022年度西安市哲学社会科学三等奖。
四、社会兼职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自然资源法学分会常务委员,中国法学会能源法学研究会理事,亚洲发展银行陕西渭河技术援助项目法律政策咨询专家,西部开发环境资源法治专业委员会委员,陕西省法学会常务理事,陕西省能源法学会会长,陕西省环境资源法学会副会长,陕西省委法律专家库委员,陕西省政法委特约研究员,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陕西省人大环保咨询专家,陕西省高级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专家咨询员,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和生态环境厅法律咨询专家库委员,陕西省秦岭生态保护专家委员会委员,陕西省生态文明促进会法律委员。
五、联系方式
邮箱:lzr2019007@xjtu.edu.cn 微信号L15802992266